做法是先把需求轉成「可檢核的執行草案」(例如要查/要改哪些資料、會呼叫哪些端點、參數與影響範圍),讓貴方人員/審批流程確認後再執行;並把「誰確認、何時確認、做了什麼」留下稽核紀錄(以整合與治理設定為準)。
其他文章
上一篇
串接企業 API 時,認證與權限怎麼處理?
下一篇
系統串接交付會給哪些文件/成果?
相關問題